租客沒續簽租房合同算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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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客沒續簽租房合同算違約嗎

租客沒續簽租房合同算違約嗎

不違約,租客有權不續簽。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到期後未續租,視為簽訂不定期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的內容繼續有效適用,只是租賃期限不確定。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但是不繼續租住需提前向房東説明。

二、房屋租賃合同要怎麼簽訂

1、對房客的有關信息,如身份證、工作單位等情況做個相應瞭解,排除掉一些不靠譜或不合眼緣房客。

2、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或協議中必須明確以下內容:房屋位置、面積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時付款、房屋租賃押金;租賃房屋內的傢俱、設施明細表、損壞責任及如何賠償;各種費用的承擔,如物業管理、治安清潔、有線電視費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房客未租滿約定期限如何處理。另外最好約定一下提前多久繳納房租。

3、可以在租賃合同上備註一下出租房屋剩餘的電和天然氣數量,房客退租時可以作為參考。

三、房屋出租後的注意事項

1、要經常和房客保持聯繫,可間隔一段時間到租賃房屋內看看,以瞭解房屋的居住情況,也可對房屋內設施的使用有所瞭解。

2、要經常和物業保持聯繫,經常性瞭解出租房屋物業費、水費及電梯費等費用的繳納情況,如果有跨季度大量欠費情況請物業一定要告知,防止出現租客欠費不辭而別事件發生。

其餘要注意的情況

1、冬季租房市場冷淡、房子如果未能租出除了有空置費有些小區還需要交納暖氣費,所以大家房屋租賃到期時間儘量避開冬季。

2、如果是房東親自帶陌生人看房,孤身一人的情況下大家要注意人身安全。

3、如果房客將房屋狀況保持良好、各項費用能按時交清,退租時房東應該積極的退還租客押金。因為租客也會有房東詳細的個人信息,所以房屋租賃還是要以和為貴。

一般來説租客不租房子了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具體在簽約的時候看如何和房東約定的,如果違反了約定就算是違約,但是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繼續續簽合同,這個是不算違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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