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租房合同無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在什麼情況租房合同無效

在租房的過程中,建議大家不要因為麻煩就不簽訂書面的協議,如果日後產生了爭議的話,在沒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其實有很大可能會給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而實際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那通常什麼情況租房合同無效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情況租房合同無效

目前我國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由於社會活動的複雜多樣,《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於合同效力的認定僅僅是規定了認定標準,但涉及到具體的合同,還需要結合相關司法解釋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來認定。下面主要就可能導致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進行分析:

(一)因簽訂合同主體不適格致使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權代理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越權代理人簽訂又未經追認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因租賃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致使服務租賃合同無效:

1、違法違章建築的租賃合同無效:違法違章建築物的租賃合同,一般應認定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合法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2)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4)必需經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房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賃期限過長: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共有房屋的無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所訂租賃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認的情況下將被認定無效。

4、房屋轉租的無效情形: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將房屋轉租,出租人有主張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簽訂的轉租合同無效。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怎麼辦

如果遇到上述緣由導致合同無效,當事人是否智能忍氣吞聲?當然不是,解決方式如下: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二)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三)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是當事人之間簽訂出來的房屋租賃合同最終被認定為無效的話,可以説也是一種很不利的情況,因為合同一旦無效,自然也就不會產生法律效力,即使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對自己再有利,這樣的情況下也是無法為自身利益提供保護的。至於什麼情況租房合同無效,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