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房子的人不交物業費就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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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租房子的人不交物業費就走了怎麼辦

如果租房子的人不交物業費就走了怎麼辦?

在實踐中物業管理費一般是由出租人交納的。如果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的,承租人不交納物業費就走了,出租人可以不退還押金。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一十三條【合同的主要條款】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二、哪些房子不能轉租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不能轉租的房子如下:

1、租賃合同約定不可轉租的房子,不能轉租。

當初籤的合同中怎麼説,就怎麼做,這一點是無可非議的。其實,對於這一點主要還是合同沒有明確,所以,建議就是在確定承租轉租來的房子的時候,儘量讓轉租人拿出租賃合同,自己就可以根據合同內容判斷是否可以承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等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對於這些情況,實際中其實很難判斷,要是沒遇上原房東,那麼這些情況就只能聽承租人自己單方描述,真實性有待驗證。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承租的時候,對方既然已經表明是轉租人,那就可以要求對方給原房東的聯繫方式,進行確認消息。

3、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

這一點主要是在原先的承租人承租後,房子因為被賣掉或是被抵押,這樣就導致租賃合同發生實質變更,如果真要承租轉租的房,那就按照轉租合同隨之變更相關情況。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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