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合同房東違約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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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鋪租賃合同房東違約怎麼處理?

店鋪租賃合同房東違約怎麼處理?

商鋪租賃合同未到期,房東違約的,承租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何處理:

1、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即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2、可以要求房東按租賃合同的約定來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造成的損失大於房東支付的違約金的,則可以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來解決糾紛。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閒置,不能物盡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租賃關係中,如果想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可以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解決,包括房租的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的情況下將租房破壞或者改變房租的用途的情況,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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