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舉報公租房轉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可以向當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舉報。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

怎麼舉報公租房轉租?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2、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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