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備案的法律後果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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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備案的法律後果都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要在房管部門備案,但這並不是強制性條款,因此,很多當事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經過備案。那麼,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備案的法律後果都有哪些?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介紹吧。 

房屋租賃合同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法律後果

一、對出租合同效力的影響。

1、有約定的從約定,如合同約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條件的,則出租合同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生效,但是即使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的,對方已經接受的,則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將租賃房屋已經交付給承租方,承租方已經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

2、合同無約定的,則合同是否辦理備案登記手續與合同生效無必然聯繫。如合同無特別約定生效條件,則根據合同的法的相關規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 雖然出租合同未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不會影響出租合同的生效。但是可能會產生以下後果:

二、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屋出租未經備案登記,可能影響承租人下了權益:

1、如房屋先出租後出售,根據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

2、如房屋先出租後抵押,則根據法律規定,抵押權人不能以抵押權對抗承租權。即抵押權實現後,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

3、如果房屋出租在先,法院查封、凍結在後,那麼租賃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可以使用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

三、在一房數租的情形下,可能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綜上所述,以上是對”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備案的法律後果“這一問題的解答。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出於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未辦理備案登記是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房屋租賃事項達成了一致,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當出租人把房屋交付給承租人,承租人交付了租金,合同就生效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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