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物業的違約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5W

一、物業合同物業的違約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物業合同物業的違約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業主負有繳納物業費的義務,而物業公司負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職責的義務。如果物業公司不履行其規定職責,則構成違約,在業主找到物業進行商談、提建議的過程物業公司態度囂張蠻橫,拒絕修正違約行為。致使無法就有關違約事項進行商談的情況下,業主可以拒絕交付下一年的物業費,要求物業消除違約行為。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建立的就是物業服務合同,一方履行服務職責,一方繳納物業費,若物業在履行合同義務的過程中已經不符合約定了,基於《民法典》的規定其行為已經構成違約,業主有權與物業公司解除合同,不再向該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

二、物業合同違約責任的法律特徵

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與其他民事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徵:

1、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而發生的責任。違約即是指當事人違反其約定的義務。因此,違約責任以存在合同義務為前提。

2、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違約當事人一方依法應承擔違反合同的不利後果,這種後果為財產性的。因此,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而不能是非財產責任。

3、違約責任只能發生在特定當事人之間。因違約責任以合同義務存在為前提,而合同義務只能發生在合同當事人之間。不為合同義務人的,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下面兩種情況下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特定當事人就是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公司。當然,當事人一方違約可能是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者上級機關的行為造成的,但於此情形下也應由違約方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可以在承擔責任後以債務的形式向第三人或上級機關追償。

(2)業主用租約或其他形式約定由租户或非業主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費,而租户或非業主使用人卻不按時交納,造成了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的拖欠,物業管理公司自然要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找業主承擔未按時交費的違約責任,業主也只有先承擔違約責任後,再追討租户或非業主使用人。

4、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約定。違約責任不同於侵權的民事責任,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當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的責任形式,也可以約定違約責任的範圍及損失的計算方法等。

綜上所述,物業和業主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後,都是有義務遵守合約的,無論雙方哪一方出現了違約,都是要根據合同中就違約責任的條款受到懲罰的。若最終協商不成功,更是會涉及到違約金的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