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糾紛關涉民生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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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糾紛關涉民生怎麼處理?

物業糾紛關涉民生怎麼處理?

投訴到業主委員會

由於業主委員會成立時間週期相對較長,有些新樓盤小區還沒有及時成立。所以,如果業主遇到那些行為,可以向街道房管科、政府小區辦、房管物業科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以便督促物業給業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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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物業收費糾紛日益增多,而且物業管理公司認為業主不遵守物業管理公約,不按時交納管理費,雙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因此,一旦產生有關物業費糾紛,直接委託律師同物業管理公司交涉,加大勝算!

協商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即業主可以與物業管理公司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調解

由第三人調解。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

仲裁

提交仲裁機關仲裁。這是指雙方發生糾紛後,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式。

起訴

提起訴訟。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二、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法律對於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有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可以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六條: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對於什麼是正當理由法律及司法解釋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現實生活當中有一些物業方面的糾紛是涉及到民生問題的,所以在這一方面我們國家政府也是非常的重視的,對於小區的業主來説,一旦遇到這些糾紛,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及其他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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