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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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絡購物十分發達,有些人登陸鏈接不安全的網頁購買商品,這樣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騙取賬户中的資金。網絡詐騙已經成為了詐騙犯罪的新趨勢,受害人財產被騙後,應該儘快的報案,交給公安機關處理。那麼,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哪些情況下電信網絡詐騙會被加重處罰?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三、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綜上所述,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網絡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就構成犯罪。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分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屬於違法行為的,不法分子會被處以拘留,並處罰款。而構成犯罪的,法院會對犯罪嫌疑人做出判決,量刑最高可以是無期徒刑,並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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