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2023萬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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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2023萬的後果是什麼

一、偷税漏税2020萬的後果是什麼

構成逃税犯罪

納税人偷税漏税金額達到一千萬的,屬於逃税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會構成逃税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和漏税怎麼區分

偷税與漏税的主要區別有三個方面:

1、主觀方面不同。偷税是出於故意,而漏税是過失行為。偷税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國家税收損失,而積極希望或追求這一危害結果。漏税的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危害後果應當預見卻設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偷税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税行為人主觀上則不具有這一目的。

2、客觀方面不同。偷税是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等欺騙、隱瞞手段來不繳或少繳税款,而漏税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為或不作為。漏税與偷税的轉化。漏税行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成為偷税。

3、法律後果不同。偷税達到法定結果即構成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而漏税是一種違法行為,行為人只須補繳税款並交納滯納金。

納税人偷税漏税的金額達到1,000萬以上的話,那麼屬於逃税罪,並且是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在我國每個公民組織單位都有依法納税的義務,如果有偷逃税的行為,不僅需要進行依法判刑,還需要進行罰款以及補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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