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通緝犯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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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税漏税通緝犯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偷税漏税通緝犯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偷税漏税通緝犯面臨的法律後果是可能被判處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4、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網上通緝的對象必須具備哪幾個條件?

通緝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發佈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着、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照片,加蓋發佈機關的公章。緝捕歸案後,發佈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

三、公司法律形式避税的方式有哪些?

1、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選擇性條文如增值税購進扣税的環節不同,房產税的計税方法(從租從價)不同;利用税法條文的不一致、不嚴密,如對起徵點、免徵額等;還有利用一些優惠政策沒有規定明確期限的,如投資能源、交通以及老少邊窮地區再投資退税等,無時間限制。

2、轉讓定價避税。關聯企業高進低出,或者低進高出,轉移利潤,涉及企業所得税,營業税或增值税等;改變利息、總機構管理費的支付,影響利潤;改變出資情況,抽逃資本金等,逃避税收。

3、資產租賃避税。如關聯企業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價租賃設備,調節應納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業集團税收負擔最小化;關聯企業之間資產相互租賃,以低税負逃避高税負,如以繳納營業税逃避繳納所得税。

通緝犯的概念應該不難理解的,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可能也經常見到由公安機關所下發的這些通緝令,通緝令上面的這些通緝犯都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遲遲不歸案的。絕大多數抓捕歸案以後的通緝犯,法院根本就不會對其進行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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