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和騙税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7K
欠税和騙税的區別是什麼?

一、欠税和騙税的區別是什麼?

出發點、性質、處罰不同。騙税是指納税人用假報出口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經過公開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國家税收優惠政策,騙取減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為。欠税是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超過徵收法律法規規定或税務機關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税期限,未繳或少繳税款的行為。

二、欠税的處罰內容是什麼?

1、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欠繳應納税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3、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三、騙税的處罰內容是什麼?

1、有騙取出口退税行為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税款,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務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犯騙取出口退税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税人繳納税款後,騙取所繳納的税款的,按照偷税(逃避繳納税款)行為定罪處罰;騙取税款超過所繳納的税款部分,依照騙取國家出口退税的規定處罰。

3、單位犯騙取出口退税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騙取出口退税罪處罰。

欠税和騙税這兩種行為都是沒有及時或者足額的按照法律的規定繳納税款的行為,但是二者之間是有着本質上的區別的,一般來説騙税比欠税的情況要更加嚴重一些,將會受到的處罰也就更加嚴重,但具體的處罰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去判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