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屬於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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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行為屬於偷税漏税?

哪些行為屬於偷税漏税?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偷税罪是偷税情節嚴重的行為。據刑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採取偷税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扣、已收税款數額佔應繳税額10%以上且超過一萬元的,依照偷税罪處罰。偷税罪的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含自然人和單位。漏税是指納税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則少繳税款的行為。對漏税者税務機關應當令其期限照章補繳所漏税款;逾期未繳的,從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滯納金。

二、偷税方面的證據有哪些?

偷税的行為證據。主要包括:

1、納税人偽造、變造的帳簿、記帳憑證原件或複印件;

2、納税人真實的帳簿、記帳憑證、原始憑據的原件或複印件;

3、税務機關納税申報通知書原件或複印件及其送達回證;

4、納税人虛假的納税申報表原件或複印件;

5、納税人拒不納税申報的承認書(證人證言);

6、納税人税收繳款書(完税證);

7、對有關當事人員的詢問筆錄;

8、當事人違法事實陳述書;

9、檢查人員的《現場筆錄》等。

三、逃税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逃税罪的客體是指逃税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税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税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税申報,屬於漏税,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綜上所述,納税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承擔的法定義務,對於偷税漏税的企業,税務機關會做出行政處罰,並責令及時補繳税款。偷税的行為類型有多種,往往是通過做假賬的方式進行。根據最新刑法,偷税金額達到五萬元即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可以逮捕企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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