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税人偷税漏税責任人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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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納税人偷税漏税責任人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般納税人偷税漏税責任人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單位犯偷税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處罰。

犯偷税罪,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税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什麼叫一般納税人?

1、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條件的納税人,都必須主動提出申請,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的認定手續。

3、納税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工作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4、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税務機關製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5、納税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製作並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6、經税務機關審核認定的一般納税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條例》第4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税額,並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7、對符合一般納税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納税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大家現在必須對偷税漏税這種行為的法律後果有全新的認識,對第一次發現的偷税漏税的行為普遍適用於行政處罰,再補交税金之後,要徵收滯納金,罰款等這些。因為偷税漏税主要是在某種程度上給國家財政造成的損失,國家更傾向於收回造成的經濟損失,但是,因偷税漏税已經接受過一次行政處罰了就應該盡到自己交税納税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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