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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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

醫療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嗎?

(一)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户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二)病歷資料複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複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三)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四)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户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二、醫療詐騙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醫療詐騙罪的認定是:

(一)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

(二)行為人存在明顯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詐行為,且詐騙金額如果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醫療詐騙的認定條件首先就是醫務人員在醫療的過程中故意沒有達到自己應有的水平造成患者身體損傷的;其次就是醫務人員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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