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糾紛後醫療方面的官司怎麼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發生醫療糾紛後醫療方面的官司怎麼打

一、發生醫療糾紛後醫療方面的官司怎麼打?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醫療糾紛打官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三、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為和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四、醫療事故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非常多,對於患者或者患者家屬來講,如果認為醫療機構在治療過程中有過失行為,是可以向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的,當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後,有義務協助醫患雙方處理醫療事故糾紛,如果有必要醫療機構會委託醫學會組織做技術鑑定。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