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的防範與處理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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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糾紛就是發生在醫生和患者之間的糾紛,在在我們生活之中是比較常見的,糾紛時很難調解的,如果雙方私下都不能調解,那麼只有上法院庭解,我國的糾紛由很多種,根據國家相關的規定,那麼醫患糾紛的防範與處理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醫患糾紛的防範與處理是怎麼樣的

一、醫患糾紛的防範措施

醫院措施性防範在諸多醫患糾紛的防範措施中,處理好醫患關係是防範糾紛的關鍵。作為醫患雙方關係的名義主導者,應該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醫生應適當把握醫患關係的類型。醫患關係有多種形式,瞭解醫患關係的類型有助於處理醫患關係。一般分為主動—被動型、指導合作型、共同參與型三種類型。主動—被動型的特點是在診療過程中,醫生處於主動,而患者則處被動地位;指導-合作型是現代醫患關係的基本模式,醫生處指導地位,但患者具有一定主動性;共同參與型是現代醫患關係的發展模式,患者不再處於被動地位。而是主動配合並參與診療。每種類型都有它適用的對象和情況,醫生要根據實際情況準確認識、適度把握、靈活運用對策。

(2)明確醫患雙方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醫生應履行對患者的告知義務,對預防醫患糾紛有重要意義。醫療工作作為一種風險較高的職業,醫護人員無法承擔在醫療過程中出現的較高風險的法律責任,應提早告知患者及家屬,讓患者明白將要接受的醫療服務很可能帶來的損害和風險。醫療工作侵權行為的必要免責條件是徵求患者同意,這是醫療工作行為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在進行治療前,醫護人員應告知患者和家屬每項治療操作的目的和風險因素,對於非凡治療、護理和檢查時應徵得患者的同意,並嚴格履行必要的簽字手續,這種舉措既很好的尊重了患者的相關權利,也滿足了醫療人員自我保護的需要。

(3)加強醫患溝通。加強醫患溝通就是要讓每個患者切身“看”“、聽”“、感受”到醫護人員的醫療服務。醫護人員應該通過多種形式和方法與患者進行交流,要學會尊重患者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在提供良好醫療服務的同時,要讓患者看到、聽到、感受到醫護人員的關愛和幫助,使社會和患者能更好的理解、尊重和信任醫護人員。醫護人員在付出愛心的同時,也將收穫實現自身價值的快樂。加強醫患溝通,是減少醫療糾紛,緩解醫患關係的重要手段。

(4)改善服務態度,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強化醫德醫風教育,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全面貫徹愛崗敬業精神,必須樹立良好的人文精神,加強推行新醫學模式,要堅持不懈的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樹立“以患者為中心、患者至上”的思想,建立尊重患者權利的觀念,切實改善醫療服務態度,主動與患者建立平等友好的關係。

(5)處理好投訴,做好醫療服務補救工作。任何醫院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病人不滿意的現象,能否防止將投訴和抱怨轉為醫療糾紛,關鍵在於如何處理投訴,做好服務的補救工作。醫方既要正確對待患者投訴,以平和的心態,把患者的投訴作為醫院工作改進的一部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又要把握好醫療補救、處理投訴的技巧和策略,對患者做到真誠友好,快速處理患者投訴,照顧患者的情緒,最大程度上避免醫患糾紛情況的惡化。

二、醫患糾紛的處理

第一,發生醫療糾紛後,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三,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跳過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案情,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做出依法判決。

綜上所述,醫患糾紛的防範與處理我們可以從小編的文章之中知曉,醫患糾紛的防範,首先我們要處理好醫患關係,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其次要加強溝通和改善服務,至於醫患糾紛的處理,首先我們想的的應該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會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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