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民事上訴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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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糾紛引發的民事訴訟的案由

醫療糾紛民事上訴如何處理

醫患糾紛一旦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一般均為民事訴訟,有爭訟的一方向法院提出告訴和主張,由法庭通過審理來解決雙方爭訴的活動,這種訴訟主要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它有三個案由:

(一)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二)醫療事故損害糾紛;

(三)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二、醫療糾紛民事訴訟的上訴的注意事項

(一)上訴的注意事項

1、原告與被告在法定的上訴期內可以上訴,超過時間不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發生效力。上訴期限從收到一審判決的第二日起計算,對判決不服的期限是15天,對裁定不服的期限是10天,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屆滿日期,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不可抗力除外。

2、不能採用口頭形式上訴,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3、上訴狀要寫明請求上訴的理由,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是否有誤、證據是否有誤、適用的法律是否正確及對判決的意見。

(二)上訴案件的審理

1、二審只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如果是上訴請求中未涉及的內容,一般不審查。

2、二審仍可以進行雙方調解達成協議。

3、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以徑行判決、裁定為例外。徑行判定,是指二審合議庭經過閲卷、調查、詢問當事人,在全部事實核對清楚後,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而直接作出裁判的審理方式,一般有四種情況:

(1)一審就不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

(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不清楚,而且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

(三)上訴案件判決的一般規律

1、對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對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改判,(法律是指實體法即民法等)

3、對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裁定撤消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也可以查清事實後改判,重審還是一審,一審判決後仍可以上訴。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消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一般有,審判本案審判員、書記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未經開庭審理而作出判決;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未經傳票傳喚而缺席判決;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情況。

(四)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要注意時效。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申請再審不影響一、二審判決的執行。

(五)訴訟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1) 請求司法保護權,這是當事人的一項最基本的訴訟權利,是其他一切訴訟權利的核心和前提,包括起訴和反訴,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反訴,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

(2)委託代理人的權利,是保障當事人行使其權利。進行訴訟活動的一種權利可以請求別人給予法律幫助,因此一個當事人可請2名委託代理人;

(3)申請回避權,當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更換承辦本案的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保證案件公正審判的權利;

(4)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當事人以此證明自己陳述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陳述的事實,維護自己的訴訟請求或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既是權利也是責任;

(5)進行辯論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對案件事實爭議問題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6)請求調解權,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對糾紛進行調解,並以調解的方式結束訴訟;

(7)自行和解權,當事人有權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

(8)提起上訴的權利;

(9)申請執行權,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在負有義務的當事人拒不履行時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有權利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0)查閲、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還有權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

2、當事人的訴訟義務

(1)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訴訟權利是當事人維護自己實體權利的訴訟手段,當事人必須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和規範正當行使,不得濫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妨礙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權利,如不得利用提供證據的權利而提供偽證,不得利用辯論權侮辱、謾罵對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者;

(2)遵守訴訟秩序的義務,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應當尊重法院的審判權以及對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遵守法庭秩序、服從法庭指揮,使訴訟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順利進行;

(3)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生效後,負有義務一方必須履行,當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可根據享有一方當事人的申請,依據職權依法強制執行,法律規定申請執行期限,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醫療糾紛民事上訴怎麼處理呢?本站小編認為,在醫療糾紛發生後我們一定要理性維權,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能憑一時的衝動為難或者衝擊醫方工作場所,為醫方工作人員造成精神方面的壓力或者人身方面的攻擊,這樣會造成醫方工作場所的混亂,影響別的患者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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