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貓咬傷誰負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生活中經常發生被貓狗咬傷的事件,這也給飼養貓狗的人提了個醒,外出遛狗或遛貓的,一點要看嚴實,繫上安全繩,避免對他人造成損害。那要是實踐中被貓咬傷了誰負責呢?如果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話,可以看看下文進行了解。

被貓咬傷誰負責?

一、被貓咬傷誰負責

關於被被貓咬傷的問題,其實在處理上面與被狗咬傷的是一樣的。我國沒有專門針對被貓咬傷進行規定,因此實踐中,往往就是按照被狗咬傷來處理的。

被狗咬傷的責任一般情況下是由狗的主人來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能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説明受害人本身存在過錯,此時可以減輕或者免除狗主人的責任。

需要説明的是如果是狗主人飼養的是違反規定的烈性犬或者是未對狗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無論自身有沒有過錯都有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七十九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飼養動物傷人責任怎麼認定

(一)須為飼養的動物。飼養的動物是相對於野生動物而言的,指被人所佔有、控制並餵養的動物。不包括微生物(細菌、病毒),因微生物致人損害的,應依照《侵權責任法》第72條規定的高度危險物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二)須因飼養的動物獨立加害造成他人損害,換言之,“動物危險實現”。所謂動物“獨立加害”,指動物自主或者在外界刺激下基於其本能而不是在人的有意識的強制或者驅使下實施自身動作,從而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

(三)須給他人的財產、人身造成損害。動物致人損害的形態可分為:

1、動物致人損害的獨立動作多為積極動作,如牛抵人,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損害的特別危險情況下,動物的消極動作也可構成動物致人損害,如牛卧於鐵軌導致火車出軌。

2、動物致人損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於他人;也包括動物的動作間接致人損害,如馬受驚後撞翻路旁的車輛,因車輛翻到而致人損害。

3、動物致人損害除包含積極的人身、財產損害外,還包括動物造成妨害狀態,如惡狗當道,阻嚇未成人致無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請求排除妨害,因此受有損失的(如因繞道多支出的費用),有權請求賠償。

通常情況下,要是被貓咬傷了的話,那麼是由飼養貓的人作出賠償的,不過要是可以證明這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那麼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貓主人的責任。本站小編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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