蝟褻兒童罪需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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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不少的心理變態者,都有猥褻兒童的衝動,甚至為了自己的慾望傷害了無辜幼兒的身體和心靈。受傷的兒童太多了,傷害兒童者理應受到相應的懲罰,假如真的出現這種情況的話,蝟褻兒童罪需什麼證據呢?該怎麼定罪呢?下面我們就來看下小編對於這個問題是怎麼進行講解的:

蝟褻兒童罪需什麼證據?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在辦理此類案件,不僅要及時獲取受害人的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還要及時對性侵害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檢查,提取體液、毛髮、指紋、足跡、鞋印等痕跡證據進行勘查檢驗,確保證據的確實充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一、《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最高法院 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法發〔2013〕12號):12.公安機關偵查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及時對性侵害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檢查,提取體液、毛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內的殘留物等生物樣本,指紋、足跡、鞋印等痕跡,衣物、鈕釦等物品;及時提取住宿登記表等書證,現場監控錄像等視聽資料;及時收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證據。

希望家長、學校、相關法律法規能為了兒童作出最大的努力和規制,來維護孩子的權益和還沒成熟的心靈,從小教育孩子保護自己,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關於蝟褻兒童罪需什麼證據,希望這些解答能幫到你們,如果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諮詢相關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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