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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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規定來看,其實現在猥褻罪的犯罪對象已經不再區分性別了,從前此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婦女和兒童,但現在婦女、兒童和男性都是屬於猥褻罪的犯罪對象,他們的合法權益都是受到了保護的。而現實中時有出現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此時該如何來認定?下面小編告訴大家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如何認定?

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如何認定?

一、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如何認定?

強吻,是違揹他人意願強行親吻他人。要看行為的嚴重程度,如果認定為猥褻婦女的行為,則可以認定為觸犯強制猥褻、侮辱罪,並且定罪量刑。如果情節輕微的話,一般不構成犯罪,但公安機關會根據《治安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猥褻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關於猥褻罪的認定,一般從兩個方面來看:

(一)猥褻罪與一般猥褻

1、要將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婦女兒童行為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3、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褻罪與侮辱罪的區別

1、對象情況不同:猥褻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為對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為,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猥褻罪一般是出於鬧事取樂、尋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於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對於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其實只有在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那麼才會被認定為猥褻罪,否則一般是不會按照此罪來定罪處罰的。但即使情節輕微,其實也是可以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至於男子強吻女子的行為如何認定?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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