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空拋物應該向哪個部門反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3W

一、民法典高空拋物應該向哪個部門反應?

民法典高空拋物應該向哪個部門反應

高空拋物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注:2021年1月1日實行。

發生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高空墜物處理流程是什麼?

(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2)儘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後,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4)事後應檢查和確保在恰當位置張貼“請勿高空拋物”的標識,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使業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三、高空墜物導致死亡怎麼判?

1、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高空拋物應該由公安部門管轄的情況下,各地公安機關接到高空拋物侵權報案以後也不可能坐視不理的,就算高空拋物沒有造成任何嚴重的後果,可高空拋物這種現象也嚴重危害了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