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宣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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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宣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近日來,之所以我國普通公民又開始熱烈的關注高空墜物,是因為最近法院審理的某件高空墜物導致有人傷亡的判決結果是,宣判該棟建築物使用者的大多數住户都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這樣的宣判結果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之所以説出乎意料,是因為普通公民不太清楚,高空墜物宣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高空墜物宣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二、如何預防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

這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籤,大到晾衣架、煙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鬆動脱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鬆動、查陽台,天面等懸掛物是否鬆動、陽台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牆滲水情況。

3、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甚至您所住樓宇範圍內發生高空墜物,而無法確定肇事者,由此經法判決由相關住户分攤的費用將可獲賠償,此附加險提供最高5萬元保額。

4、關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誌,注意查看繞行。

5、儘量走內街

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築路段,儘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峯期,更要小心觀察。

7、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保險。

由此可見,高空墜物宣判的法律依據是符合我國的民法典的。對於高空墜物的受害者來説,只要能夠向法庭提供自己路過該棟建築物並且確實被高空墜物砸傷了的證據就可以,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訴訟狀當中,除了該棟建築物的低層住户以外,高層住户都有可能成為被告方,如果自己不能舉證避免責任的,就只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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