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實踐中如何確定侵犯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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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實踐中如何確定侵犯名譽權?
1、行為人主觀有過錯,主觀有過錯是指行為人對於他人名譽權受侵害的事實主觀上存在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2、行為人行為違法;
3、存在損害後果;
4、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之間有因果聯繫。
二、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就是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三、侵犯名譽權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侵犯名譽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損害。在侵害名譽權的情況下,也會使受害人遭受財產的損害。此種情形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是精神損害。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標準如下: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具體在認定名譽權侵權的時候也很簡單,一般都是基因全方捏造了一些不存在的事實,從而導致自己的社會評價急劇降低。但個人名譽權也是需要自己進行維護的,行不正坐不端的,名譽權本身就會因自己的做法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