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人拍照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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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經他人允許拍攝他人照片不構成侵犯肖像權,如果當事人強烈要求刪除,應當滿足當事人要求。
2、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將當事人的照片發佈到網絡社區,公眾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只要當事人主張,都屬於侵犯肖像權。
法律規定侵犯肖像權,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並刪除照片,並且可以向人民法院發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若已經造權成較大影響,並給當事人帶來傷害和損失,則需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給他人拍照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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