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誹謗罪怎麼起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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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誹謗罪怎麼起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利益,同時也是人民羣眾免受傷害的有利武器。但是對於現代大多數人來説,卻沒有那麼完備的法律知識儲備,對於別人的傷害,忍氣吞聲,都説語言是一把利刃,傷人傷己,無形中構成犯罪,那麼受傷害的同時,你是否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保護那些應該保護也值得保護的人,在此,我將對於誹謗罪怎麼起訴做出以下論述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裏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羣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應提起公訴

對於誹謗罪怎麼起訴應首先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複印副本;

2,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複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誹謗罪起訴程序如下: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自訴狀或者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

(五)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訴人在告訴時需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帶為告訴的人,對於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而再次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屬於誹謗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協商不成,可以及時蒐集證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對方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

我已經做了詳細的介紹,其實對於一般情況而言,不是所有的誹謗都會造成犯罪,這裏只針對情節嚴重而論,對於事物本身而言,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總而言之,希望這些能對你們有所幫助,把謹其言慎其行作為自己的人生路標,不傷害別人,同時也不讓別人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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