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通過微博造謠怎麼起訴
一、對方通過微博造謠怎麼起訴?
通過微博造謠是違法行為,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在微博造謠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對方通過微博誹謗且拒不停止侵權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在微博誹謗他人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五、在微博誹謗他人的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如果所謂的造謠行為,是對方在微博平台上捏造事實對本人進行誹謗,由此引起的民事賠償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對方的謠言系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話,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不能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