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否定英雄事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85K

一、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否定英雄事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否定英雄事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否定英雄事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侵害烈士名譽行為可提起公益訴訟,另外,《英雄烈士法》還規定,對於褻瀆否定烈士事蹟等行為,要追究法律責任,如果近親屬不提起訴訟,檢查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二、烈士家屬待遇規定

《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第三章 烈士褒揚金和烈士遺屬的撫卹優待

第十一條 國家建立烈士褒揚金制度。烈士褒揚金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戰時,參戰犧牲的烈士褒揚金標準可以適當提高。

烈士褒揚金由頒發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烈士未滿18週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週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烈士遺屬除享受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烈士褒揚金外,屬於《軍人撫卹優待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因公犧牲一次性撫卹金;屬於《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於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的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不屬於前款規定範圍的烈士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享受定期撫卹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殘疾或者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享受定期撫卹金的烈士遺屬,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卹金領取證,憑證領取定期撫卹金。

第十四條 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後繼續贍養烈士父母,繼續撫養烈士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參照烈士遺屬定期撫卹金的標準給予補助。

第十五條 定期撫卹金標準參照全國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確定。定期撫卹金的標準及其調整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英雄烈士等這些那都是為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巨大貢獻的,這些人的貢獻就是付出了自己唯一的寶貴的生命,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是值得任何人尊敬的,如果因為個人私怨就無緣無故的去否定這些英雄事蹟,任何有良心的人都會於心不忍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