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護法處罰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7K

一、英雄烈士保護法處罰包括哪些?

英雄烈士保護法處罰包括哪些?

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規定,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的,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及時勸阻;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文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規定,侵佔、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被侵佔、破壞、污損的紀念設施屬於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烈士的評判標準是什麼?

《烈士褒揚條例》明確了烈士的評定標準。

條例明確,公民犧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定為烈士:

(一)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二)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三)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四)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五)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只有為民族的解放、國家富強、社會建設作出貢獻的人,才屬於英雄烈士的保護範圍,並且只能在國家機關的認定之後英烈法才會對其進行保護,如果是在英烈的後人不知英烈被侵權,但是國家機關知道的,此時可以由負責英烈事宜的國家機關代為追訴侵權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