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司法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侮辱司法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是什麼?

一、侮辱司法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是什麼?

侮辱司法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是需要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對此進行罰款和拘留。公然對他人進行侮辱的,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依據情節可處罰款和拘留等的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構成侮辱罪的行為有哪些

(一)暴力侮辱人身,這裏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二)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存在侮辱行為,但是沒有達到情節惡劣的情況,也就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話,那麼將會按照我們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進行行政拘留或者是行政罰款,至於具體採取什麼樣的處罰的措施以及採取什麼程度的處罰措施的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