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屬不明可否提出侵權之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一、權屬不明可否提出侵權之訴

權屬不明可否提出侵權之訴?

對於權屬不明的財產進行處理的,並不會構成侵權,所以是不能提起侵權之訴的,就算提起法院也可能不立案,而是先提起確認之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權屬不明的財產包括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主要指處於以下情況中的財產:

1、繼承發生後遺產尚未分割前的財產。按照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之後,發生繼承問題。此時繼承已經開始,但是遺產可能尚未分割,繼承人對是否放棄繼承權尚未表態,財產到底歸屬誰所有尚不清楚;

2、權屬上存在爭議的財產。

二、侵權責任糾紛管轄地如何確定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賠償提起的訴訟,法律另有規定,不適用對侵權糾紛管轄的一般規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侵權糾紛管轄做了很多規定,重點有:

1、侵權行為地的確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名譽權案件管轄的確定。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侵犯著作權案件管轄的確定。

(1)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是師弟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一個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是師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

5、侵犯專利權案件的管轄。

(1)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製造之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侵犯商標權案件。因侵犯註冊商標權專用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