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18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一、已滿18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已滿18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户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二、身份證變更名字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有哪些?

(一)户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於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為名字變更後會影響到自己的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卡、社保卡、醫保卡以及產權證等以往其他證件的使用,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公安部門也有規定,為保證社會關係的穩定性,成年人申請變更名字的,應當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改名字是屬於公民所擁有的權利,但對於改名字也是要有合法的理由和充分的證明材料,只有得到認可才能進行處理,而且還要本人承諾在改名之後如果引起一系列的糾紛都會由自己個要來承擔,這樣才能更改成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