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收到傷害訴訟時效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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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體收到傷害訴訟時效有多長
一般情況下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合同中人身傷害免責條款無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法律之所以規定上述兩種情況的免責條款無效,理由有二:
一是這兩種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和法律譴責性;
二是這兩種行為都構成侵權行為,即使當事人之間沒有合同關係,但是人也可以追究對方當事人的侵權行為責任,如果當事人約定這種侵權行為免責的話,等於以合同方式剝奪了當事人合同以外的權利。
三、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