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傷害要求賠償 - 過了訴訟時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身體傷害要求賠償 過了訴訟時效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身體受損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身體受損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過了,便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了,只能與侵權人協商解決賠償問題了。根據法律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索賠超過訴訟時效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除非侵權人同意賠償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