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怎麼才是侵犯肖像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在現實生活中,他人實施了侵犯他人的肖像權的行為是比較常見的,但是並非是所有的以此為由,請求得到司法救濟的行為,其訴訟請求都是會被司法機關所受理的,只有提供相關的證據,確定確實侵犯了肖像權,才能提出救濟請求,那麼,怎麼才是侵犯肖像權?

根據規定怎麼才是侵犯肖像權?

一、怎麼樣才算是侵犯肖像權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上述判決案例均將“新聞報道行為”與“營利行為”明確區分開來。但有時問題可能不是如此一目瞭然,新聞報道不會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一般慣例並沒有法律條文的明確支持。尤其在某些社會文化生活類的報紙版面上,文字和照片的混合使用,既有新聞報道的性質,又有其他的客觀效果。此時的照片除了能更形象地表達新聞信息外,對美化版面和吸引讀者視線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照片就部分地承擔起了審美欣賞的功能,這時,營利的成分就很難完全排除。服飾導報社侵權一案的一審和二審法院,都將某些肖像報道的形式不完全排除營利的成分的考慮,納入到肖像權糾紛案的審理中。

二、侵犯肖像權賠償多少錢?

一般來講如果是對他人構成了侵權的話,那麼就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個責任裏面就會包括民事賠償責任。那麼你知道要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該賠償多少錢嗎?本站小編蒐集相關知識,將在下文中為您作分析。

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是以 “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於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説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才會被認為是實施了侵權行為。根據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知道,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作商業用途,且沒有經過他人的同意的行為,就會被認定為是觸犯了肖像權的行為,此時可以請求得到司法救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