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肖像權量刑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一、侵犯他人肖像權量刑規定是什麼?

侵犯他人肖像權量刑規定是什麼?

侵犯他人肖像權量刑規定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因為單純的侵犯肖像權一般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是一種民事責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肖像權】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從規定侵犯肖像權的法律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出,這類行為並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其只是對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這種損害還不至於需要用《刑法》進行評價,因此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是違法犯罪行為。侵權人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而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二、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認定肖像權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則。按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只要符合這樣三個要件,即可認定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1、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如被攝者肖像權受到侵害後,受害人的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體現為肖像權人就其肖像獲取財產利益的可能性減少,這裏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

2、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這裏包含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確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權的,即可認定有過 錯。

3、損害事實和侵權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這種有因果關係必須是攝影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內在、本質、必然的聯繫。

三、侵害肖像權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於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説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侵犯他人的肖像權,那麼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但是這樣的一種責任通常情況下都是屬於民事領域的,並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除非説在這個過程當中還存在着惡意誹謗,有可能會構成誹謗罪,此時是需要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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