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和不動產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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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動產和不動產是什麼意思

動產和不動產是什麼意思

動產是指能脱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着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移動性。動產其實也就是在脱離原有位置存在的。比如説像各種的流動資產、還有一些長期的投資和一些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不動產這種就是屬於位置固定性,同時也是屬於一種地理位置固定。比如説像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這些就是屬於土地定着物,這種也就是與土地尚未脱離的土地生成物,同時過種也是因為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屬於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個別性。動產一般來説也是沒有什麼特別的個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動產可以説它都是有着它的獨特性、異質性,同時還屬於一種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這些方面的差異、權利差異。

二、動產和不動產劃分標準是怎樣的

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法律依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文件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規定: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建築物,包括住宅商業營業用房、辦公樓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建造物。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樑、隧道、水壩等建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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