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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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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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女方生完小孩後,應該在一個月內為寶寶辦理好出生證明。出生證明是寶寶重要的資料,父母要妥善保管,否則一旦丟失,就無法順利的辦好户口。可是有些父母就比較粗心大意,在上户口之前不慎將出生證明丟失了。那麼寶寶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下面小編給大家簡單説明下。

一、寶寶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如果《出生醫學證明》丟失了,應到縣區級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簽發機構辦理。申請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父母需提供書面申請,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等相關材料,簽發機構經審核並依據領證人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予以補發。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內容必須與原證信息一致。未報户口前遺失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補發的證件應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二、辦理出生證明有哪些注意事項?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户口地址需與户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户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户口本原件(集體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帶複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打印好後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三、辦理出生證明有時間限制麼?

出生證明,也被叫做《出生醫學證明》,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開出的一項證明。這份證明詳細記錄了寶寶的出生情況、與父母的血親關係,對寶寶而言至關重要。同時也是申報寶寶户籍及國籍的重要證明材料,具有法律效用。寶寶作為公民之一,必須有這樣一個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一般情況下是有的大部分都在10到20天左右有的地方是一個星期地方不一樣,限制的時間也不同,應該在你出院的時候醫生會告訴你什麼時間去辦理的。

綜上所述,出生證明作為寶寶上户口必須的資料,父母要精心保管。如果一旦丟失,父母應該到指定的簽發機關申請補辦。辦理補辦手續的時候要提交書面申請及原來簽發記錄等資料。補好的出生證明的信息應該和原證明信息保持一致,一般情況下一週左右就可以辦好。知道了寶寶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後,父母遇到此類問題就不會束手無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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