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結婚證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3K

無結婚證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國民經濟發達,大家對生活要求都有所提高,對於生孩子這件事,更是成為全家關注的焦點,生活中樣樣考慮周全,以前生孩子就是找穩婆自己家裏接生,現在提前一個月就住進醫院備產。但是有一些家庭因為一些原因,雖然即將成為三口之家,卻沒有領結婚證,那麼無結婚證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小編帶大家簡單瞭解相關情況。

一、沒有結婚證可以辦出生證明嗎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民法典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民法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調整夫妻、家庭關係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佈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説,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沒有結婚證是不可以辦準生證的。要有結婚證才可以,寶寶出生後,還沒有辦好那個準生證,到上户口時,也只能是要罰款去辦主入户的。出生證明,無論有沒有準生證,都會有的。但入户口就要準生證和出生證一起才可以的。出 生證,就是一張紙,就等説明寶寶的出生時的證明,親屬家系,內容也是包括寶寶的姓名父母的姓名身份號。準生證是政府批下來,允許生育的證明,蓋章是政府,計生辦的章。

二、辦理出生證材料、程序

出生證,又稱為 《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有由醫院出具的、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時間、性別、出 生地、生父母等,並具有一定證明力的書面材料,長期有效,並可做為嬰兒登記户口的依據。嬰兒 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 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

【辦理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

2、《出生醫學記錄》原件

3、 準生證原件

4、其他親屬代為辦理,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

5、辦證工作人員需要申請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

1、出院後為孩子取好姓名並確定上户地址

2、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出生醫學記錄》由產房大夫認真填寫完整。發證人在旁監督,領證人認真、詳細檢查《出生醫學記錄》,確認無誤後簽名

3、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4、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新時代年輕人思想開放,觀念超前,未婚先孕的情況也日益嚴重,對於這種情況,如果雙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礎,最後能夠成為美滿幸福的家庭,小編也深感欣慰,但是小編還是要提醒各位,尤其是各位女性同胞,任何時候不要被感情衝昏頭腦,還是應當依靠法律保護自己,未婚先孕始終不是良策,對孩子以後的學習成長也帶來不良影響。以上無結婚證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裏,希望大家都能有幸福美滿的家庭。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