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二胎政策是否還會處罰以前超生的人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放開二胎政策是否還會處罰以前超生的人羣

放開二胎政策是否還會處罰以前超生的人羣

政策以後,以前超生的還是繼續處罰。因為以前超生的其實已經發生了,不能拿後面出現的法律去裁判以前發生的事情。

國家2016年起放開二孩政策,不是二胎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位子女。

在此之前只要沒有辦理二孩準生證生育二孩子女,當事人屬於違反計生政策的超生子女,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罰款。

法律規定,當事人拒絕繳納的,做出處罰決定的計生部門可以起訴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三條 拒絕、阻礙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放開二孩政策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與二胎有着本質上的區別,所以有關的問題解決,需要自己進行有關的諮詢,但是在一定的法律基礎上,此類問題的處理沒有實質的糾紛,因此只要自己是二胎,那麼肯定就會接受有關的行政處罰,這是國家法律的強制規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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