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轉城鎮户籍需要什麼手續?
一、農村轉城鎮户籍需要什麼手續?
1、書面申請報告;
2、《入户申請審批表》;
3、《户口簿》、《身份證》;
4、遷入同意接收證明;
5、遷入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接收證明;
6、户口所在縣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
7、遷入地派出所綜合調查材料(申請人的個人基本情況、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有效等);
8、屬夫妻投靠的須提交《結婚證》;
9、屬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提交《出生醫學證明》;
10、屬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提交申請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係證明。
二、農村轉城鎮户籍的程序有哪些?
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轄的派出所開具准許遷移證明,隨身攜帶身份證和户口本,有時候還需要攜帶房產證和結婚證。
2、拿到準遷證之後,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出具遷移變動單,然後再到本地派出所劃出户口。
3、然後到目的地户口管轄派出所確認户口轉移成功,拉一本新的户口本出來。
最後到該地管轄的社區居委會登記入冊
三、轉户籍所需要的證明以及資料
(一)相關的證明:
1、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户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購房入户的辦理 凡在本市購買房屋者須在所在派出所辦理購房入户
2、所需證明材料
(1)申請入户的書面報告;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3)購房人與入户者關係證明、户籍證明(或户口簿)、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户口);
(4)未滿18週歲者不得單獨立户;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辦理程序
購房者申請入户,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手續,再憑《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户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夫妻投靠入户的辦理 凡五縣二區以外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户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户。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請,填寫《入户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後,提供複印件)。
由此可見,在農村轉城鎮户籍需要什麼手續的介紹中,需要注意的是,農村轉向城市户籍必須要有書面申請報告,然後填寫《入户申請審批表》,之後經由遷入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然後初見接收證明後,才能順利的遷入城市户籍,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吉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