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怎麼補辦户口本?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丟失、被盜後,户主本人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並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户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申請,並簽名捺印,被委託人應是本户的成年人員;若本户中確實他人可供委託的,應在民警到該户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明,申請補辦。備齊以上材料後,一般5個工作日內即可補辦。
《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須知》
一、 辦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
二、 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三、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的具體手續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二)經批准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樓主,要你們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辦的,你是不能辦的。
户口遷移證補辦程序
1,到遷出户口的派出所複印當時遷出的户口遷移證存根,並交由派出所蓋章;
2,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户證明;
3,憑存根上的編號,找當地報社進行登報遺失申明;
4,憑存根,未落户證明,報紙,畢業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辦理新的户口遷移證。
一、 辦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
二、 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三、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的具體手續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二)經批准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樓主,要你們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辦的,你是不能辦的。
在進行户口本的補辦時需要首先需要向當地的派出所進行補辦申請,在補辦時需要户口本户主的簽名許可,一般來説是不可以進行代辦户口本的,必須本人進行辦理。辦理時還需要出示身份證等證明。補辦户口本一般都在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