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北京農村户口需要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一、辦理北京農村户口需要什麼?

辦理北京農村户口需要什麼?

辦理“非轉農”並沒有那麼困難,只要符合規定,向公安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就可以了。所需材料如下:

(一)書面申請報告,村民小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簽名同意(因為户口遷回農村,就會佔用其他村民的生活資源,所以説一定要得到大多數村民的同意);

(二)村小組、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三)《户口簿》、《身份證》(户口簿必須包括户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一定要在有效期內);

(四)大中專生、研究生畢業回原籍的,須提交《畢業證》和未就業證明;

(五)屬夫妻投靠的須提交《結婚證》、無業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

(六)投靠父母的須提供《未婚證》、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證明;

(七)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並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

二、遷移北京農村户口宅基地怎麼辦?

農村的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受使用集體土地的權利,因此只有農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的分配一般是以户為單位,這樣農民遷出户口就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轉出農村之後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其父母還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另一種是全家人一起將户口轉出的,這樣家裏不再有成員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此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歸屬權是有區別的,宅基地雖然屬於村集體所有,但宅基地上的農房是屬於村民自己所有。只要房子是屬於村民的,那麼房子所佔用的宅基地依然歸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倒塌不存在了,宅基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非農户口的子女繼承農户父母的房子之後也不能對其進行翻新和修建,直到房子倒塌之後由村集體收回其宅基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

農村户口遷移到城鎮之後,農村的宅基地所有權對村集體所有,而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的組織成員,依法享有使用集體土地的權利。農村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為單位的,本人將户口遷出農村後,將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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