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份證和户口本不一致會影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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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身份證和户口本不一致會影響什麼?

如果身份證和户口本不一致會影響什麼?

身份證與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致身份證無效。身份證的相關資料依附於户口簿的記載,出現身份證號碼與户口簿登記不一致是不正常的,需要儘快更正。若公民不及時辦理居民身份證,在辦理業務期間會因為身份證地址和户籍系統資料不一致導致相關業務無法核對資料而無法辦理的。

二、身份證和户口本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户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三、最新户籍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户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户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注銷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綜合上面所説的,身份證和户口本都是來證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證件,但如果發現了兩者證件上的證明是不一樣的,那麼就一定要及時的進行改正,千萬不要等到要需要的時候再來進行更改,這也是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麻煩,從而不好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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