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不遷户口財產分割是否有影響?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領證不遷户口財產分割是否有影響?

一、領證不遷户口財產分割是否有影響?

離婚證後不遷户口和財產分割無關。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多分,有過錯方應當少分或者不分。 以下幾種情況都可以起訴判決:   

1、在起訴離婚時,同時要求分割的財產的,需要在離婚判決時一併審理清楚,做出相應的判決。

2、如果在起訴離婚時,沒有起訴的,可以後續另行起訴。

3、離婚之後,發現有未分割的財產的,也可以後續另行起訴。

民法典規定離婚的事,不管户口的事,户口由公安局管。離婚後女方户口如果有地方遷走,可以遷走,比如遷回孃家或是有新的住所時遷到新住所。如果離婚後沒地兒可遷,也可以仍然留在前夫家的户口本上。

二、離婚協議書中哪些約定無效?

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項天職,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筆者在實務中遇到不少要求代為擬訂婚內財產協議時要求不願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此類約定的效力,不能説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經濟上陷於困頓,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者的債務由一方承擔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債務,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在婚內財產協議中,可以約定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但是,這類各自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要求夫妻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於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對於家庭生活的開支,有些是無法預見的,若協議上沒有約定,顯然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

綜上所述,離婚雙方到民政局辦好離婚手續會拿到離婚證,如果女方的户口還在男方家裏,可以先不遷,等有了落户地點再辦理。男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分割財產,屬於女方那一份的要支付給對方。婚前財產,比如彩禮等,也屬於個人所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