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上户口新政策包括什麼?
孩上户口有時間限制,新生兒出生後一年內必須上户。如果超過一年,需要審批,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1、嬰兒母親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提供嬰兒父親的籍貫。
贛州市新生兒入户登記限未滿3週歲的未登記常住户口的嬰、幼兒(含非婚生育和超計劃生育)。
3週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補登”規定辦理。
另外,贛州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需在嬰兒出生1月內辦理。因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
延遲辦理,將給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帶來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親子鑑定證明才能順利辦好出生醫學證明。
户籍,又稱户口,是指國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户籍是對自然人按户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登記户口的冊籍:古時也稱户版、丁籍、黃-籍、籍帳。我國户籍制度建立於商朝。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辦理户口,帶齊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其實作為父母的我們,在新生兒出生的時候最應當注意的就是給孩子上户口的情況,此時我們應當及時的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孩子的户籍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