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遷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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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遷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遷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城市户口轉回農村掛靠的:

1、當事人的非農業户口,一般來説,只能在不改變户口性質的前提下,遷入農村掛靠(需要有投靠理由);

2、如果當事人是要進行户口“非轉農”的,必須户口原籍地有相應的政策,而當事人又符合該政策的所有要求,才能辦理(難轉);

3、當事人具體可以諮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二、過户了房子如何遷户口

1、帶着不動產權證去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由居委會出具户口准許遷入證明;

2、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同意遷入證明;

3、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到派出所申請批准遷出證明;

4、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

5、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最後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農村户口的人員如果要遷户口的話,那麼應當攜帶相對應的一些材料,然後到當地的户籍派出所來辦理。具體的材料包括有申請材料證明材料,還有就是本人的身份證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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