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遷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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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資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 派出所户籍專用章 承辦人簽章)
或户籍證明(如果户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開具户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複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複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户申請表》
2、準遷證辦理
持準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3、原籍下户
持準遷證、户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户手續,拿到《户口遷移證》。
4、上户
持户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準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户手續。
二、成都購房入户的條件是什麼?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户登記的日期為準。
綜上所述,在成都的外地人辦理落户的時候,選擇最多的方式還是購房入户。當符合相關條件後,申請人就可以將材料準備起來,然後到成都市轄區內派出所申請準遷證明,之後回到原籍,辦理户口遷移證。最後帶上相關材料到擬定落户的派出所上户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