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遷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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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工作或者學習的過程中都有可能遇到户口遷移的情況,因此 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一般是分為居民辦理和學生辦理兩種情況的。可是,居民户口遷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有哪些呢?有沒有相似的地方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學習一下居民户口遷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相關的法律知識吧。

居民户口遷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有哪些

居民户口遷移、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有哪些

1、居民、職工家屬城鎮户口申報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5)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户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户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户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户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打印準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户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準遷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2、居民、職工家屬申報“農轉非”落户須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5)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户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户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户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户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打印準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户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準遷證。

3、補辦户口遷移證程序

辦理“農轉非”需要的相關手續:

(1)申請書;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3)暫住證

(4)由所在鄉計生站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

(4)房產證

(5)身份證複印件

(6)用《流動人口婚育證》在街道辦事處換取《計生回執單》

(7)遷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寫的“入户審批表”

(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4、成建制單位搬遷落户:

由申請單位向人民政府寫出報告,市公安局根據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冊審核提出意見,報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單位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户。

5、徵用土地落户:

由單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徵地公告;

(2)徵地協議;

(3)安置協議;

(4)落户人員花名冊,由市公安局根據人民政府的批文,計委下過的計劃,由市公安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户。

綜上所述,關於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問題,户口遷移的手續和户口遷移的種類是密切相關的,户口遷移可以分為居民户口遷移和學生户口遷移,本文主要是介紹了居民户口遷移的相關的知識,上述的證件及其材料,大家一定要準備齊全,否則是無法辦理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網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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