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立户口本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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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2-29 14:41:24瀏覽:9575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另立户口本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當事人除居住地外,還必須有其他住所,並有本人的房產證。另一種是另立户口本的人必須是成年人,即如果申請人已婚但沒有自己的住所。在這種情況下,客户與他的父母登記成一個家庭。
另立户口本需要什麼條件

一、另立户口本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户。

二、怎麼樣另立户口本

先有屬於自己的房產(有房證),再去派出所分户,拿房本,户口本,身份證就可以。

1、離婚後雙方的户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户口本。

2、帶上户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户籍處,工作人員會給當事人填一張户口遷移證,然後把户口從這個地方的户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户口遷移證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處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户口遷回工作單位。

户口分離必要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的規定。女性可以通過結婚遷入丈夫家的户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離户口,須有獨立住房。

三、辦理户籍分户的條件

辦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户。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總的來説,一個人小的時候,是和父母的户口一起的,但是長大了結婚和工作後脱離父母的户口是很常見的現象,分户過程並不難,只要滿足相關條件,就可以在當地派出所相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操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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